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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近期工作要点

    为扎实推进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提出的“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要求,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将近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工作明确如下。
    一、深化拓展学习教育。各党委(党组)要把思想教育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把“两学一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完善“七学”模式,坚持好传统好做法,探索新方式新举措。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逐字逐句、原原本本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改造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采取专题培训、集中研讨、在线学习等方式,抓实各级各层面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掌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同时,深入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市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准确把握省、市委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岗位实际,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扎实推进学做结合。各党委(党组)要以“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活动为抓手,根据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党员干部现实状况,进一步聚焦解决突出问题。要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找出的问题,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分别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解决问题。要与推动中心工作相结合,围绕国际化建设抓好学习教育,开展实践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我市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中当先锋、做表率。
    三、精心开展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单位基层党支部要按照时间节点,于3月20日前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会前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会上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抓好整改落实等程序高质量的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照合格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要依据民主评议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等次党员予以表扬,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慎重地对不合格党员给予组织处理。
    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经常化。各党委(党组)要立足“五个基本”推动学习教育,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坚持“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创新支部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微党课、情景互动式党课等方式方法,健全组织生活日常管理制度,对活动时间、记录纪实、督查考核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定期开展支部书记培训,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党支部规范化水平。
    五、从严从实开展督导检查。市、县区(经济区)、镇(街道)各级督导组要切实履行督导职责,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及时指出基层存在的问题。要综合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督导等方式,检查各单位前一阶段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要重点了解被督导单位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准备和组织实施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查阅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集中学习有关记录、征求意见汇总材料、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三会一课”有关记录等。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要做好自查工作,对下属党支部督导检查要做到100%全覆盖;各县区、经济区党(工)委要做好对所管辖的党支部的抽查工作,抽查比例不少于20%,镇(街道)党(工)委一级对下属党支部督导检查要做到100%全覆盖。督导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前期准备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已经召开会议的,如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可责令整改后重新召开。同时,各督导组要认真做好各项督导记录,客观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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