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我委完成2017年取暖费补贴发放工作

    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委本级2017年在职职工取暖费补贴76人,补贴金额199360元。离退休职工64人,补贴金额186340元。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我委完成住房补贴工作
下一篇: 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畜牧兽医局)权责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