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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5 浏览次数:225
 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201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农业方面的政策,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种植业、农垦经济、农村经济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农业投资改革,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全市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对全市涉农部门农业项目规划、资金投放、项目监管的总协调。组织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

(三)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现代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具体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登记及监督管理;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业防灾减灾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减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八)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宜农措施发展节水农业,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组织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

(九)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及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承办农业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拟定市级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

(十一)研究制定农垦产业政策,指导国有农场产业结构调整和综合改革;负责现代农垦示范建设工作;负责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承包、流转、纠纷调解和监督管理;协调、推进国家、省各项惠垦政策落实。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1、办公室

2、产业政策与法规科

3、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4、种植业发展科

5、农村改革发展综合协调办公室

6、市场信息与农经科

7、计划与财务科

8、组织人事科

(二)所属二级单位设置如下:

1、盘锦市植物保护站

2、盘锦市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3、盘锦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4、盘锦市土肥工作站

5、盘锦市农业信息中心

6、盘锦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7、盘锦市种子管理站

8、盘锦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9、盘锦市干部培训班

10、盘锦市扶贫办公室

11、盘锦市农垦管理局

12、盘锦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要求,纳入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

1、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本级

2、盘锦市植物保护站

3、盘锦市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4、盘锦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5、盘锦市土肥工作站

6、盘锦市农业信息中心

7、盘锦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8、盘锦市种子管理站

9、盘锦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10、盘锦市干部培训班

11、盘锦市扶贫办公室

12、盘锦市农垦管理局

13、盘锦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公开01表: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公开02表:2018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公开03表:2018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公开04表: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公开05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公开06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公开07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公开08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公开09表:2018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要求:

1.收入预算389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99.57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3899.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7.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93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140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

3.与2017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2712.29万元,增长228%,原因是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离退休支出、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的预算。支出增加2712.29万元,增长228%,原因是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离退休支出、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的支出。

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12.29万元,增长228%,原因是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离退休支出、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的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12.29万元,增长228%,原因是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离退休支出、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云,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8.9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2.2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定额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3.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3.6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增加。其中:办公费24.91万元、印刷费4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7.95万元、差旅费28.5万元、工会经费13.77万元、福利费1.29万元、交通费32万元、其他交通费37.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3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资产总额3332.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01.82万元,固定资产1330.2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7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其他用车1辆),价值114.57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价值465.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50.35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8年应编制重点绩效目标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15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1、农产品交易会:15万元;

绩效目标: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织参加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组织参加辽宁出口食品农产品展洽会,组织参加其它农产品交易会

绩效指标:

0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织参加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组织参加辽宁出口食品农产品展洽会,组织参加其它农产品交易会

0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加我市农产品销量,增加农民收入

0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提高我市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知名度。

 我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按照以下原则编制。

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要符合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紧密相关。

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须用定量表述为主。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

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具备如期实现的条件。

四是客观匹配。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下级上解收入:指上级经办机构接收下级经办机构上解的基金收入。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农业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农业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9.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20.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检测等方面支出。

21.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控制,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支出。

22.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试验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3.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24.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25.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6.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村公益事业: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8.其他农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扶贫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0.生产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1.其他扶贫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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