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市农委布置各县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同时,建立清产核资联系网,各县区将清产核资工作联络人名单上报到市农委。
4月23日,市农委对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调度,截止到目前,兴隆台区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兴隆台区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兴委发[2018]3号),区政府办下发了《兴隆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和《兴隆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并成立了兴隆台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双台子区和盘山县已起草了实施方案,并报到了区(县)政府,待履行程序后印发。
4月25日——26日,市农委农经站又深入各县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推进情况的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