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条件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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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条件的公示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盘锦爱友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盘锦市大洼区铭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盘锦宏宇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大洼区欣盛农资商店、大洼区新开镇金秋姐妹农资经销处五家农药经营店进行了现场核查,符合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条件要求,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2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与盘锦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27-2836858.
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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