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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375

盘农发〔2020〕58号                   签发人:李经纬

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化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全面总结“十三五”工作、规划“十四五”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贵委提出提案具有非常高的指导意义。《提案》提出的措施我们将认真研究,列入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指导全市乡村振兴发展。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协的高度关注和鼎力支持下,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持续推进盘锦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

(一)组织领导不断强化

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成立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9个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组,统筹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各县区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形成市级统筹指导、县级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农办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对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年终考核,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顶层设计长效引领

按照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结合盘锦实际,出台了《中共盘锦市委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盘锦市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实施方案》《盘锦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编制《盘锦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包含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9个子规划,不断完善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作出了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园、办好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的战略部署,为加快推进盘锦乡村振兴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

(三)发展模式实现转型

深入落实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出台了《关于在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设置乡村振兴产业园的意见》,明确盘锦市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划和功能定位。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9中国·盘锦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于9月23日至25日成功举办,国内外500多家知名企业参展,签订了26亿元的合作协议、采购合同,成功输出乡村振兴“盘锦模式”,推动盘锦乡村振兴由建设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型。

(四)产业园区发展壮大

全市亿元以上农业项目13个,高升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7%。依托东北地区最大的中储粮粮油产业基地及益海嘉里、汇福粮油、京粮等龙头企业,在辽东湾新区打造东北最大的粮食加工及物流产业基地,年粮油中转量800万吨、销售额80亿元。全市5个“飞地经济”园区签约落地项目26个、总投资32.6亿元。

(五)产业联盟作用凸显

组建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大产业联盟,构建“产业联盟+基地+农户”的农业现代经营模式,盘锦大米产业联盟企业通过订单、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整合土地80万亩,占全市水稻种植面积48.8%,盘锦河蟹产业联盟企业河蟹养殖面积17.2万亩,占全市河蟹面积的11%。以两个产业联盟为龙头,推广10个水稻、1个河蟹优质品种,推行8个稻蟹种养技术规范,实施精深加工、精美包装、精品上市,引领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大主导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盘锦大米产业联盟带动2万户订单农民户均增收1000元,盘锦河蟹产业联盟带动全市农业人口人均增收2000元。

(六)产业融合巩固提升

认养农业快速发展,大洼区“互联网+认养农业”项目被评为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创新项目。红海滩风景廊道成功晋升国家5A级景区,七彩庄园、北旅田园等4家景区通过4A级景区初检,全市培育旅游特色村30个,重点乡村旅游点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大洼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成功获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盘山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进入国家第二批创建名单。与阿里集团合作ET农业大脑项目推进实施,引领农业数字化、精准化、智能化发展。

(七)财政金融支撑有力

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制定《盘锦市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管资金保障,2019年及时拨付市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6460万元。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及时拨付全市323个行政村全年工作经费2415万元、全年村人员经费3068万元。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辖内金融机构累计投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5亿元。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和服务模式,推出动产质押、政府增信、流水信用贷等贷款方式,推进辖内银行机构与辽宁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合作,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和续贷服务。引导国有大型银行增加对乡村振兴战略贷款投放力度,2019年度支持乡村振兴项目4个、贷款额度4.56亿元。组织产融对接活动15次以上,截至11月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267.2亿元,同比增长5.1%。启动涉农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全市投放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6495.8万元。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全市下乡企业达到19家,投资总额6.6亿元。

(八)生产能力持续提升

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成164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141万亩,全市水稻综合机械化率达95.5%,盘锦成为全国首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完备,全市7座大中型水库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42.6万亩。加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市畜牧业稳产保供能力持续提升。

(九)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抓好中国“好粮油”、国家稻蟹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等“国字号”项目建设,加快大米、河蟹两大主导产业优化升级。调整种植业结构,累计调减旱田地区玉米种植面积10.14万亩,大力发展高附加值露地经济作物。推广稻蟹种生态综合养模式,全市稻田养蟹面积达到68.5万亩,占全市水稻播种面积的43%。不断调整优化渔业机构,发展小龙虾养殖面积1900亩,澳洲龙虾养殖试验取得成功。

(十)绿色发展全面落实

实施化肥农药负增长专项行动,出台《盘锦市化肥农药负增长专项行动方案》,多措并举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下降5%和10%。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大洼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盘锦成为东北地区首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通过国家验收。

(十一)科技引领作用突出

建设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成立辽宁省农科院盘锦分院,引进袁隆平院士工作站,加强省中华绒螯蟹育种重点实验室、辽宁光合河蟹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开展高产优质米品种引进、筛选、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全市水稻优质品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河蟹优质品种覆盖率达到50%以上。加大优质水稻新品种研发力度,“锦稻109”荣获全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质鉴评金奖。建立“直通式”气象服务对象数据库,建成农村应急广播系统324套、区域自动站42套。12316信息平台为全市农民及时提供优质服务。

(十二)品牌建设成效显著

实施品牌引领战略,以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为平台,推销乡村振兴产业品牌。加强盘锦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盘锦大米入选2019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蟹稻家”牌盘锦河蟹入选“辽宁礼物”,“粳冠”牌盘锦大米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金质产品奖,“郁鑫香”牌盘锦大米荣获2019世界高端米品鉴大赛银奖。盘锦大米品牌价值达到525.7亿元,位居全省区域品牌价值榜首,盘锦河蟹品牌价值295.49亿元,位居省区域品牌价值第三名。

(十三)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60个,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晋升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616个,农业部门备案家庭农场达到208家。建成市、县、镇三级土地流转交易网络平台,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规模化经营。围绕生产经营、专业技能、社会服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7000人,农民生产经营能力不断提高。

二、“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安排

“十四五”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实现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五年。对照贵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化发展的提案》提出的建议,结合全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实际,初步拟定“十四五”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总的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以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大产业联盟为龙头,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品牌强农,坚决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培育壮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加快推进盘锦农业企业化、集团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品牌化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产业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构建“产业园+博览会”模式,以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园、办好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为总抓手,实现长期展示和专业展会相结合,将乡村振兴产业园打造成无害化厕所、污水处理设施等乡村振兴产业、产品的集散地。

(二)依托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大产业联盟企业组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合农业生产资源、市场营销资源,实现要素集聚,推进农民组织化、土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品牌强农工程。一是打造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动品牌产权化,利用“中国好粮油”“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辽宁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第一名”等品牌优势,提高“盘锦大米”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做强“盘锦大米”品牌,实现优质优价。加大“盘锦河蟹”“盘锦碱地柿子”等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推广力度,实现全市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经营。二是拓展农业品牌发展空间。支持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产业联盟建立联盟电商旗舰店,加强与天猫、京东、拼多多、顺丰等合作,拓展线上市场空间。鼓励支持联盟成员企业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建立专柜、专营店、进商超,拓展中高端市场空间。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在全国主流媒体、重点城市开展广告宣传,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组织参加品牌评选、价值评估和各类展销活动,开展盘锦大米进无锡等宣传推介活动,讲好盘锦特色品牌故事,扩大以盘锦大米为核心的系列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三是加强品牌维护。严厉打击假冒“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违法行为,增强品牌产权意识,强化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四是推进“一村一品”。发展“一村一品”,重点把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和认养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充分调动农民及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性,增强自我投入的主体意识。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外来资本、社会资本投入“一村一品”,增强“一村一品”发展动力。到2025年全市“一村一品”专业村达到100个。

(四)做强第一产业,粮食产量稳定在100万吨以上,河蟹产量达到7.7万吨以上,稻蟹综合种养面积达到80万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分别下降5%和10%。

(五)实施科技兴农工程。一是建立健全创新创业体制机制。推进产学研合作,实施以联盟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加速资金、技术和服务扩散,带动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建立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农村创新创业集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引贤下乡”工程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关于深入实施“引贤下乡”工程开展综合示范点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关于深入实施“引贤下乡”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行动方案》,构建“高层次人才来乡、能人回乡、知青返乡、市民下乡、企业家兴乡、高校毕业生联乡”六个乡村引才揽才主渠道,促进人才向乡村有序流动,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新乡贤”创新创业活力。二是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依靠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增加科技、人才等要素投入。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工程,改良水稻品种提升盘锦大米品质,推进水产业新品种繁育、新产品研发,发展生物高科技,延长大米、河蟹两大产业链,加强品种、品质、品牌建设。三是引导科技人员面向生产、面向市场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打造农业创新链,推动农业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到202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四是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市场流通、资源环境等深度融合,增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提升农业信息化技术服务和装备制造能力,逐步对大田作物、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数字化改造,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精准化水平。推进与阿里云ET农业大脑项目合作,依托阿里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技术,积极搭建农业物联网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农业信息化平台和农产品网络展销平台,实现农业资料数据化、管理可视化、监测智能化、销售网络化。到2025年,农业信息进村入户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业发展,畅通产融对接渠道,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改善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提高农民的社会信用意识。推动村镇银行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农业贷款模式,提高农业贷款金额。加快农信社改革,推进农商行建设工作,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各类农业保险政策,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鼓励县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农户风险保障水平。

(七)加强农村人才建设,统筹推进本土人才培育和各类人才下乡,实施“引贤下乡”工程,完善配套服务,优化人才环境,提升人才质量和人才总量,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保障。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促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落实财政、税收、土地、信贷、保险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规模。

(八)推动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健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集权属登记、转让交易、政策服务于一体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用途管制,坚持农地农用,鼓励粮田种粮,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二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推动资源变资本、资本变资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逐步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继承、抵押、担保、有偿退出等权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鼓励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入股参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拓宽集体经济发展途径。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采取股份合作、产业联动、定向帮扶等多种形式,辐射带动周边农村共同发展。发挥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三是加快推进农垦改革。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以国家、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为抓手,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建立与农垦土地性质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土地经营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发挥农垦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优势,积极培育主导产业,盘活资源要素,做大做强农垦企业。到2025年,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运行高效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农垦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效益显著提升,农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效果凸显;垦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农垦社区文明程度和农工文明素质全面提升,职工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A1]

[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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