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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293

盘农发〔2020〕57号                   签发人:李经纬

常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新农村后续建设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盘锦是辽宁省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市和宜居乡村建设试点市,从2014年开始,我们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科学谋划、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按照规划设计、环境整治、集中建设、整治提升、长效管理、优势释放六个阶段,全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一)规划设计阶段

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确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注重与农村发展实际、地域特色和乡村文化深度融合进行顶层设计,有效避免了重复建设、大拆大建和“千村一面”。2014年以来,先后编制了《宜居乡村规划》《美丽乡村提升规划》《乡村绿化美化规划》《盘锦市宜居乡村特色提升规划研究》等系列规划,完成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特别是2016年的《盘锦市美丽乡村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为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发展提供了引领。今年,我局编制了《盘锦乡村建筑风貌设计指南》,强化对地域特色乡村风貌的整体管控,着力建设富有地域特色、承载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美丽乡村升级版。

(二)环境整治阶段

以治路、治院、治宅为基础,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工作。一是清理农村历史积存垃圾,累计清运各类垃圾堆6.5万个、173.3万吨。二是实施柴草堆、灰堆、杂物堆、猪圈、厕所“五进院”,累计清理院外柴草堆12万个、灰堆7.7万个、杂物堆6.7万个、猪圈禽舍4.3万个、简易厕所4.6万座。三是实施庭院环境治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广泛动员妇女群众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落实院内“五个有、五个美”要求,全市农村庭院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2019年盘锦模式作为省妇联“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庭院整治样板予以推广。

(三)集中建设阶段

一是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在全省率先建成城乡一体化大环卫体系。二是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1.3%。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118个村安装小污设施320套,铺设管网905.24千米。四是改善村容村貌,累计栽植乔灌木2000余万株,建设园林新村50个,新建及改造黑色道路4000多公里,安装路灯2.84万盏。五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完成农村供水、燃气、公交、卫生室、文化书屋、文体广场、清洁能源取暖等设施建设改造工程。

(四)整治提升阶段

近两年,我们认真贯彻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精神,深入实施农村改厕、垃圾、污水、饮水、养殖废弃物等五项重点工程,积极争创全域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类县,打造盘锦美丽乡村升级版。全市现已改厕4.1万户,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垃圾日产日清,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均达到100%。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6%,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4%。

(五)长效管理阶段

为巩固宜居乡村建设成果,实现常态化可持续,我们建立了市县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四级联动责任体系,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开展工作。市县(区)财政按照每村30万元/年的标准,每年安排近1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管理维护,确保道路、路灯、边沟、广场等设施管护到位。完善人居环境管理制度,出台了道路维护、燃气管理、垃圾集收运等21个专项管理办法,确保已建项目工程让农民群众长久受益。目前,所有村屯实现视频监控系统有效覆盖,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为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优势释放阶段

产业是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我们坚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深度开发农业多功能价值,努力把美丽乡村建设的环境优势和公共服务优势转化成为产业发展优势,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开展插秧节、冬捕节、开海节等旅游活动,开发以稻作人家、七彩庄园、绕阳湾等为代表的乡村旅游线路,发展采摘、野营、渔猎等旅游新业态,周末乡村度假游成为城市居民出游常态。开发苇艺、草编、油雕等旅游商品,依托“稻田慢行系统”打造中国第一个“行走中的稻田博物馆”,全市培育旅游特色村30个,重点乡村旅游点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二是举办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充分释放盘锦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输出乡村振兴“盘锦模式”,打造集会展经济、创新创业、专业市场为一体的乡村振兴产业集聚区。2019年9月首届中国·盘锦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成功举办,国内外500余家知名企业参展,签约金额达26亿元,创造了一系列经贸、投资、产业合作的重要机遇。目前,我们正在筹备第二届中国·盘锦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计划9月22日至24日举办,届时600余家知名企业参展,300余家采购商参会。

目前,全市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污水治理覆盖率、户外简易旱厕取缔率、庭院环境治理率以及农村保洁员、燃气、卫生室覆盖率等指标均基本达到100%。我市城乡一体化大环卫体系建设荣获国家“人居环境范例奖”,盘山县、大洼区成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项目县,赵圈河镇、胡家镇被评为国家级特色小镇,甜水镇被评为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石庙子村、大堡子村、得胜村被评为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全市82个行政村被纳入省美丽示范村,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得到中央农办督导调研组及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评价。

二、美丽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目前《盘锦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盘锦市文化旅游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均已经启动,明确了我市“十四五”期间要重点以农业农村八项工程、文化旅游七项工程为抓手,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农村厕所改造工程。建立健全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长效运行机制,坚持资源化利用、市场化运作原则,推动长效运行机制与设施农业、庭院经济、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加工项目相结合,确保农村户厕无害化使用、资源化利用、可持续运行。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在完成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基础上,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建成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完善可降解垃圾沤肥池建设和管理,配齐垃圾分类设施,强化保洁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处置体系稳步运行。

(四)农村饮水保障工程。升级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全域实现农村24小时供水基础上,实现饮水水量、水质“双达标”。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农村饮水水价形成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五)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强动物疫病净化防控,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六)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编制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规划纲要,启动实施湿地保护和修复“十项工程”,全面开展红海滩湿地修复。深化油气开采区治理,实施引水潮沟清淤,推进“引湿入城”,建设小微湿地。

(七)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落实河长制,启动实施河湖治理保护三年行动,加大“清四乱”力度,切实整治好绕阳河、清水河、月牙河等8条河流。落实国家、省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部署要求,全面清理整治海域污染源,严格管控围填海,有效保护海域生态环境。

(八)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工程。开展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修复,推进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此外,在文化旅游方面,“十四五”期间,以乡村旅游为主题,我们将重点打造几个体系:一是以中尧七彩庄园乡村度假、北旅田园“唐风古韵”、辽河绿水湾大辽河水上游鑫安源度假村“赏荷”等产品为依托打造田园风情体系;二是以荣兴街道稻作人家民俗度假村、新立镇杨家村特色民宿、田家镇大堡子村高端民宿、王家街道石庙子乡村民宿等产品为依托,打造民宿休闲体系,同时鼓励中央堡、上口子、北窑等文化资源丰富、自然环境优美的村屯利用现有农居,因地制宜发展创意民宿业;三是以高升特色采摘基地草莓采摘、得胜、北窑等特色采摘基地葡萄采摘为依托,打造乡村采摘体系;四是以中央堡激情冰雪季、北旅田园、疙瘩楼冰雪欢乐湖等为依托,打造冰雪度假体系,进一步完善大米、河蟹产品特色购物体系,以“旅游+文化+体育+农业”的模式,全季节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真正形成盘锦旅游春观百鸟、夏看苇(滩)、秋品蟹(稻)、冬嬉雪(冰),“淡季不淡,四季不断”的新局面。

[A1]

[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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