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市级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工作

为了促进盘锦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适度规模经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市级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工作。

根据《盘锦市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盘锦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办法》要求,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区)农业农村局逐级审核,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盘锦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了推荐名单。

10月11日、10月13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聘请农经专家对各县(区)推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评审。评审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考察,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评选打分,最终认定盘山县聚义种植专业合作社、盘锦鹏翔种植专业合作社、盘山县羊圈子镇圣世红树莓种植专业合作社、盘锦启程种植专业合作社、盘锦兄弟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盘锦洋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1年度盘锦市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盘山县建伟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任丽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盘锦市双台子区谊友种养殖家庭农场、盘锦市双台子区统一镇光正台村安蕴种养殖家庭农场、兴隆台区王振祥家庭农场、兴隆台区褚凤桐种养殖家庭农场、大洼区孙敬水稻种养殖家庭农场、大洼区何天龙种养殖家庭农场、大洼区李有文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大洼区王洪伟稻蟹种养家庭农场、大洼区王国成(王玉文)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大洼区赵庆申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等12家家庭农场为2021年度盘锦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评审结束后,农经专家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难题进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提出了对策措施,为激发盘锦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活力,提升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带动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参加第十二届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暨第二十一届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
下一篇: 我市开展秸秆还田离田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