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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盘锦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2日


2022年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市委、市政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以保护和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为抓手,持续加大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聚焦突出短板和关键环节,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养殖污染防治、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动实现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一、加强过程管控,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严格按程序开展验收销号。已完成整改的,验收销号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示、申请验收、现场验收、任务销号、组卷建档、档案备案”程序进行。责任单位负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整改结果进行公开公示、申请验收、任务销号和组卷建档,验收单位负责对已申请验收的整改任务进行现场验收。

(二)抓好2022年度和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落实。落实工作措施,按时保质完成2022年底前需完成整改的任务和多项阶段整改工作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把握关键环节,坚持整改工作标准,加强过程管控,保证整改质量。对于长期推进的任务,要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农业农村领域相关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顶层设计,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

(三)推进农业领域温室气体减排。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采用缓释肥、节水灌溉等配套技术,推广稻田甲烷减排技术、农田氧化亚氮减排技术,加强科学施肥技术研究应用,改进畜禽饲养管理,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推广畜禽粪便管理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种养环节温室气体排放。推广绿色节能农机,加快农机、渔船更新改造。

(四)提升农业领域碳汇能力。加强有机肥施用,应用保护性耕作固碳技术、秸秆还田固碳技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农田碳汇。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渔业,发展滩涂和浅海贝藻类养殖,推广渔业综合养殖碳汇技术,提升渔业固碳能力。推动人工种草,加大应用牧草生产固碳技术。

(五)推进节能与可再生能源替代。推广低碳节能农机装备和渔船、渔机。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光能等新能源,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加快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农村取暖炊事、农业设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三、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农业各领域环保重点任务

(六)种植业领域5项重点任务

1.加强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加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预警监测,及时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安全利用和农产品检测结果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进行动态调整。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落实受污染耕地综合管控措施。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种植品种替代、水分和叶面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措施;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划定特定农产品禁产区、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管控措施。推进种植结构调整,按程序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精准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积极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和污染调控区,探索和推广适宜当地的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和模式。推进建立受污染耕地信息及安全利用台账,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和安全利用图斑,数据实现整合上图入库。

2.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和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强化科学安全用药指导,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示范推广应用农药替代技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高效植保机械,持续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广应用缓控释肥、生物肥料、水溶肥料等新型肥料产品,鼓励增施有机肥。

3.推进秸秆“五化”利用(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继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参与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实施收储,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开展农户、市场主体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调查,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总结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和成功做法。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4.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试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建立回收处理模式和工作机制。指导试点地区制定下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实施方案;做好试点地区回收站(点)布设,因地制宜开展回收模式试点,探索建立回收处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实施废旧农膜回收,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落实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准入要求,结合种植结构调整和加厚高强度地膜及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推广应用促进农膜使用源头标准化、减量化。全市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

5.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农业机械,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持续优化全市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七)畜牧业领域2项重点任务

1.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指导加大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技术模式集成和推广应用,健全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加强对整县推进项目县的督导,督促指导开展项目验收。积极组织生猪存栏大于10万头或者存栏猪当量大于20万头且没有实施过整县推进项目的县区申报储备项目,争取中央项目资金支持。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5.8%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77%以上。

2.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面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提升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兽医实验室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养殖环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八)渔业领域2项重点任务

1.实施海淡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制定放流实施方案,严格按技术规程和操作标准科学规范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增殖放流海淡水经济物种168万尾以上,恢复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2.推进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压实属地和渔港经营主体责任,推进辖区内渔港污染防治设施配备和升级改造,加大渔港污染防治,改善渔港水域环境质量,提高渔港污染防治能力。

(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4项重点任务

1.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组织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

2.开展美丽宜居村建设。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指导各县区开展美丽宜居村建设工作,2022年创建美丽宜居村34个。

3.开展农村户厕信息化排查。指导各县区做好全市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信息化系统数据录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4.建立督导通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各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暗访,并向各县区通报暗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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