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拓展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投诉举报渠道
- 发布日期: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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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做活做宽做好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盘委发〔2018〕21号)精神,积极实施政企日常联系畅通工程,拓展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并公开以下电话:
市委总值班室:
0427—2822473(24小时全天候)
市政府总值班室:
0427—2822740(24小时全天候)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0427—2821185(24小时全天候)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0427—2933213(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
市委督查室:
0427—2811095(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
以上电话有专人值守接听,重点受理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反映的各种问题及投诉举报,并郑重承诺:在24小时之内交办,责任单位3个工作日内必须专题研究,5个工作日内直接反馈初步处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我市的营商环境建设。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我们职责,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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