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盘锦市畜牧兽医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畜牧兽医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盘锦市畜牧兽医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畜牧业、动物卫生、草原生态与饲料业发展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畜牧业、动物卫生、饲料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畜产品加工和规模饲养;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和草原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饲料和草原监督管理,指导草原鼠虫害防治和防火工作。
3.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扑灭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药残留、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兽医执业人员和兽医执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兽用生物制品安全、饲料、兽药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饲料、兽药的质量管理规范。
7.负责全市种畜禽卫生监督管理和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8.拟订畜牧业生产加工、草原保护与建设、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训规划;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办市政府和市农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计划、审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人事、编制、劳资及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2.畜牧产业科(预警监测办公室)
负责制定和实施畜牧、草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种畜禽质量卫生监督管理及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畜牧、草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布局,推进饲养方式的转变及畜牧业产业化工作;组织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和地方畜禽良种资源保护工作; 实施畜牧、草业基本建设项目;组织草地资源保护、建设和利用工作;负责草原防火、鼠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畜牧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畜牧兽医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人才培养规划;制定和实施全市有关畜牧兽医的科技、教育、标准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技术示范工程;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畜牧业信息采集、上报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畜牧生产的预警监测与统计工作。
3.动物防疫监督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动物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划;监督实施动物卫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制定全市动物疫病的中、长期防治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动物传染病以及与兽医公共卫生相关的群发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负责动物疫病预防、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兽医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动物防疫监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净化和扑灭工作;组织实施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治,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实施紧急处置;负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认证管理工作;负责兽医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领导小组、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兽医执业人员和各类兽医执业单位的管理;组织实施动物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动物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负责动物卫生行政复议、听证、许可和应诉工作。
4.畜产品安全监管科(饲料工作办公室)
负责制定和实施饲料、兽药行业和无公害产品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饲料及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无公害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所属二级单位设置如下:
1. 畜牧发展中心
2. 兽药饲料监察所
3. 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畜牧发展中心
2.兽药饲料监察所
3.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所
第二部分 盘锦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15.39万元,与2016决算相比较,增加563.69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9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1.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44.21万元,主要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二)支出总计2015.39万元,与2016决算相比较,增加563.69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552.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81万元。
2.项目支出1184.58万元,主要包括农业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278.4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78.44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78.44万元
主要是项目支出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锦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1.08万元,与2016决算相比较,增加699.17万元,增长75.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52.37万元,项目支出1068.7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1.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5万元,农林水支出1586.63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5万元,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1.92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6万元。
(2)退役安置2.53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安置。
2.农林水支出1586.63万元,全部为农业支出,包括:
行政运行517.92万元、科技运转与推广服务36.8万元、病虫害控制807.21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8.1万元、执法监管3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0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23.4万元,下降49.0%,主要是机关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盘锦市畜牧兽医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8万元,比2016年增加19.7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17.16万元、印刷费0.09万元、手续费0.04万元、邮电费4.89万元、差旅费1.12万元、维修费0.5万元、劳务费6.37万元、工会经费5.53万元、福利费0.71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盘锦市畜牧兽医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锦市畜牧兽医局国有资产总计62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6.8万元;固定资产323.4万元。固定资产中: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共有车辆4辆,价值74.0万元。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
3.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
4.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
5.其他固定资产249.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市本级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盘财预[2017]241号)要求,盘锦市畜牧兽医局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自评覆盖率100.0%。
项目名称:办公设备购置
项目金额:7.1万元
自评分数:95分
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要求。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理念还需要理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力求规范、完整、可操作;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控制,使绩效管理各环节有效衔接,提高绩效管理行为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按规定对绩效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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