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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农业农村局下放农药许可办证权

发布时间:2019-04-23 浏览次数:382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区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将局所管辖的农药许可办证权下放到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由农业中心负责证件审核发放,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专门召开了下放农药许可党委扩大会议,邀请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领导一同研究农药许可发放的相关事宜。由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介绍《辽宁省农药许可审查细则》,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人员状况、从业经历、经营场所和仓储地址及面积和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废弃物回收暂存场所及安全防护措施、展柜和货架等陈列及展示设施设备、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和计算系统、管理制度完整性及落实情况等。

经过党委会讨论,对新房旧照、无房屋产权证、合租库房、连锁经营分支机构统一仓储等方面问题,大家达成共识,要求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要严格执行《辽宁省农药许可审查细则》《农药管理条例》,对不符合农药许可证发放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满足农作物使用为前提,加强对农药许可证发放的严格监管,特别是对农药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掌握情况要经过专业部门56小时的培训,使其能熟悉当地农业生产和病虫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及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情况,并能针对实际,使用限制性农药,确保农药达标和农作物食用安全。

区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秦春芝要求农业农村局在下放经营许可的同时,还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农业农村局干部在农药许可的问题上不当“甩手掌柜”,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保证农药经营者依法经营的同时,还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合法经营、安全经营,真正为农业农村服务,为百姓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负责,真正做到权力下得彻底,管的严格,服务周到,为农业农村的发展尽到我们农业农村局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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