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农业相关职能“放管服”工作,我局针对审批、处罚等执法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三项内容,是否在乡镇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我市现有一县三区,共计29个乡镇。分别设立农业服务中心隶属当地乡镇政府并设有专门负责公共服务事项人员,履行相关公共服务事项职责。未设立审批、处罚等执法项目职责。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向省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