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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全市粮食总产量预计达到120万吨,实现十六连丰;肉类总产量预计达到22万吨,水产品产量预计达到21万吨,其中河蟹产量7.35万吨;第一产业增加值预计同比增长3.5%。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中共盘锦市委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盘锦市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实施方案》《盘锦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等系列文件,编制《盘锦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不断完善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
   (三)做大做强产业联盟。组建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个产业联盟,构建“产业联盟+基地+农户”农业现代经营模式,有效整合土地资源,实行统一品种、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营销、统一追溯的“五统一”,推进大米、河蟹两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园。制定了《关于在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设置乡村振兴产业园的意见》,明确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划和功能定位。成功举办2019中国·盘锦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签订合作协议、采购合同26亿元,乡村振兴“盘锦模式”输出成果凸显。
   (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盘锦市关于落实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盘锦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农村厕所改造、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治理等5项工程,以41个省级美丽示范村为重点,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六)构建农业三大体系
    1.产业体系。新增蟹稻种养面积10.5万亩,调减玉米种植面积3000亩,发展设施农业生产面积1400亩,试验示范小龙虾养殖面积1900亩,新发展认养农业面积1万亩,全市亿元以上农业项目达到13个,大洼稻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达到国家认定标准,高升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7%。
    2.生产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开展化肥农药负增长专项行动,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盘锦成为东北四省区唯一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通过国家验收;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建设高标准农田8.1万亩,引进高性能农机具150台,全市水稻、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6.1%、93.1%;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在全市推广水稻优良品种6个、面积51.3万亩;全面完成“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任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再次发生。
    3.经营体系。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组织联盟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及评选活动,“粳冠”牌盘锦大米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金质产品奖,“蟹稻家”牌盘锦河蟹入选“辽宁礼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成为国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全市农业部门备案家庭农场达到208家。
    (七)加大政策争取力度。围绕国家、省出台的农业农村扶持政策,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项目资金支持。截止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共向上争取国家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项目县、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等33个项目,争取资金90325.5万元。
    (八)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全市发放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30385本,做到应发尽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试点工作,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为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奠定基础;继续推进农垦改革,全面完成5项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任务。
    (九)巩固精准帮扶成果。出台《2019年盘锦市精准帮扶实施方案》,坚持底数、类别、责任、政策、措施、成效“六个精准”,开展产业、就业、教育、健康、住房、兜底、金融、社会、精神“九项帮扶”,全市低收人家庭较上年减少462户、2413人。开展省内对口帮扶,到锦州市义县、葫芦岛市青山村进行调研,并落实帮扶项目和资金。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产业联盟利益联结不紧密,内部没有形成完整的运行机制、盈利机制和激励机制;二是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市场化程度低,品牌影响力不高;三是农村改厕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施工难度大、和小污连接问题较多,全面完成改厕任务压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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