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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残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按照省《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0〕52号)文件要求,盘锦市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盘锦市农作物播种面积189万亩,其中水田160万亩,旱田23万亩,设施农业6万亩。主要农作物有水稻、玉米、保护地蔬菜等,农膜覆盖总面积6.34万亩,年累计使用农膜约3800吨,其中棚膜使用量在3690吨,地膜使用量在110吨。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县(区)的工作服务与督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确保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切实履行废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采取属地管理和“谁使用、谁受益、谁治理”原则,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安排部署,紧紧抓住春季集中揭膜、收膜关键时期,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消除所辖区域废旧农膜残留。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利用各成员单位的优势上下联动,加大对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生产者对生态环境和保护耕地,消除白色污染的宣传教育,让各类生产经营者认识残膜的危害性,自觉行动起来治理废旧农膜,变废为宝。二是利用科技之冬、农业现场会、农村环境治理等契机,向农民宣传农膜回收技术。三是通过经销商向广大生产者宣传、推销符合国标的绿色有益的农资,广大农民和经营种植业的企业、合作社认识提高,环保意识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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