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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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尺度统一”,及《盘锦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意见》(盘司发〔2020〕22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精干人员全面开展梳理工作,现将《盘锦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如有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9月7日前反馈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和行政法规科,联系人:李玉民,电话:2806206。
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