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14号提案的答复
盘农发〔2020〕65号 签发人:孙晓生
尊敬的赵琳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我市垂钓旅游的提案》收悉,现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一、开展渔业增殖放流
2020年,我市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五个品种海淡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放流资金共计410万元,其中包括鲢鳙和褐牙鲆:褐牙鲆计划增殖放流225万尾,放流资金180万元;鲢鳙计划增殖放流90万尾,放流资金30万元。
通过政府采购,市农业农村局对2020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进行了招投标。7月23日-24日,中标单位在我市公共海域进行了褐牙鲆增殖放流,共计240万尾。
下一步,我局继续进行鲢鳙招投标,在辽河流域进行鲢鳙增殖放流。
二、建设海洋牧场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是辽宁省“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位于盘锦市双台子河口,距国家级盘山一级渔港11海里,总规划面积10000亩。示范区已列入《辽宁省现代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11~2020年)》,目前,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成。项目自2010年至2018年共实施五期人工鱼礁建设,累计建设投入资金5100万元,共投放钢筋混凝土方型构件礁和生态礁12807座,形成礁区面积10000亩。示范区地处渤海湾的中心渔场,海洋生物资源较为丰富,海域环境适宜渔业生物生存。通过示范区建设,渔业种类和资源量显著增加,已经初步形成了小型渔场,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修复和养护,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海域水质标准达到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生态效益明显。
通过实施渔业增殖放流和建设海洋牧场,恢复了渔业资源,修复了水域生态,实现了渔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三效合一。同时,通过实施渔业增殖放流和建设海洋牧场,大大恢复、增加了辽河流域和我市海域等自然水域鱼类种群数量,也为我市发展垂钓旅游增加鱼类数量、提升鱼类品质提供了有力保障。
非常感谢您对渔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建议也将对我市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希望您今后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A1]
[同意公开]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1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2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4号
联系电话:0427-2822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