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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下发《2020年盘锦市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庭院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近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文件《辽宁省2020年全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庭院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与财政局联合制定并下发《2020年盘锦市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庭院经济项目实施方案》。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村屯优先发展庭院经济,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以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家乐等为载体,打造绿色特色、可看可摘、生态宜居、产游结合的农村庭院经济。充分利用农村家庭院落的空间和各种资源,发挥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牵动作用,组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利用闲散劳动力和劳动时间,从事集约化农业生产经营,为家庭和社会提供优质特色农产品和加工、休闲服务,促进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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