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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接续做好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8 浏览次数:280

3月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在盘锦落实落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接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深刻理解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中国特色减贫道路、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的丰富内涵,深刻把握伟大脱贫攻坚精神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的使命担当,以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筹备扶贫部门更名重组工作。待中央、省乡村振兴机构正式文件下达后,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及时调整转换工作职能,接续做好巩固精准帮扶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全面脱贫到乡村振兴的平稳过度。

二是做好防贫监管。以县区为责任主体,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从制度上有效防止返贫和新致贫,发挥“二维码”明白卡信息管理作用,实现全域信息动态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是做实做活帮扶。加强全市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实施低保兜底帮扶,牢牢兜住贫困人口保障底线。创新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低收入人口,因人因户精准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实现多渠道增收。

四是加快城乡融合。巩固提升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在做好改厕运行、生活用水、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工作基础上,推进基础设施向乡村拓展、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社会事业向乡村覆盖,持续改善全市低收入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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