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好“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辽农办质发[2021]47号)要求,4月13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全市4各县区应季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指导监督科4名执法人员和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检验检测部门执法人员共同开展,对白菜、黄瓜、茄子等9种蔬菜进行抽查取样。
抽查样品已按照规定程序送交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对抽查结果不合格(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严肃处理,并跟踪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