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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和第四季度重点工作安排情况

一、第一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一)第一产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肉类总产量14.9万吨,同比-16.8%。其中:生猪出栏40.2万头,同比增加5.6%;生猪存栏31.1万头,同比增加12.4%;家禽出栏6141万只,同比-20.6%。禽蛋总产量3.8万吨,同比-11.6%。牛奶产量6875.2吨,同比-1.4%。

全市水产品总产量14万吨,同比增加0.04%。其中:海洋捕捞1.6万吨,同比-0.01%;海水养殖2.8万吨,同比增加0.76%;淡水捕捞0.2万吨,同比-6.17%;淡水养殖9.4万吨,同去年持平。河蟹出口3900吨,同比增加15%。

(二)第一产业主要制约因素

从种植业生产情况来看,农业生产增势较好,虽然发生雹灾和风灾,但不改丰收态势。从畜牧业生产情况来看,畜牧业规模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畜牧业散养户仍然占一定比重,散养户生产水平仍然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从水产品产量来看,“牛奶病”严重影响越冬扣蟹质量,扣蟹越冬平均成活率受病害影响下降10%,损失超过2000吨。但扣蟹出口情况乐观,加之新疆、宁夏、天津、吉林、黑龙江等省市发展稻蟹综合种养,对蟹苗需求量大,拉动了扣蟹苗价格较大幅度增长。

(三)第四季度经济走势

四季度水产品产量预计6.8万吨,全年产量预计20.8万吨。年底前,预计全市生猪存栏量恢复到31.4万头。

二、前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由市委农办牵头组织市(中、省)直相关单位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分解139项工作任务,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责任主体,起草形成《盘锦市2021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并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印发,确保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在盘锦落地落实。

(二)推进盘山县西部镇街振兴发展

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盘山县东郭、石新、羊圈子西部三镇街地区,市农业农村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快盘山县西部镇街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4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动西部镇街突破提升、振兴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市级成立领导小组,由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任组长,建立月调度通报工作制度,举全市之力补齐盘锦乡村振兴短板,确保盘锦2025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成功举办第三届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

9月21日至25日,第三届中国·盘锦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如期成功举办。本届乡博会吸引了中化农业、中科赛诺、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研究院、久保田等823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参展,330余家专业采购商到会洽谈采购,北京新发地、橙心优选、中广易购、京粮电商等国内知名的涉农商贸物流企业、涉农电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到会参观交流,现场观展人数突破3万人。乡博会同期举办首届中国乡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大会、第四届中国农民丰收节辽宁省主会场启动仪式、盘锦第二十届蟹王争霸赛、农业农村现代化论坛、辽宁省供销系统农产品展、中国(盘锦)•北方农产品交易会、盘锦大宗农产品采购签约仪式暨农业产业联合推介会、2021盘锦市“请进来”招商引资活动、“体验红滩绿苇,畅游大美盘锦”旅游推介会等活动,签订采购合同、合作协议金额109.4亿元以上,总金额突破百亿元大关。

(四)做实大米河蟹产业联盟

一是推进规模化经营。联盟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面积82.18万亩,较上年增加21.7万亩。二是推广优质品种。推广特优水稻品种34.45万亩,占全市水稻种植面积21.5%。三是推动生态化种养。联盟企业稻蟹综合种养面积达到73.19万亩,带动全市稻蟹种养面积实现85万亩。四是推进品牌化营销。推动联盟企业与中石油辽宁销售分公司合作,将盘锦大米河蟹打入中石油昆仑好客便利店。五是市农业农村局创新建立的“产业联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农户”利益链接机制入选2021年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并于9月24日参加了省委财经办组织的现场答辩,目前正在等待评审结果。

(五)巩固农村改厕成果

一是推进农村改厕排查整改。按照不能用、不好用、不会用、不愿用四类问题类型,全面开展第二轮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截止9月底全市新一轮排查户厕95451户,其中2019年以后建设户厕90068户,2019年以前建设户厕5383户。共发现问题户厕5838户,已完成整改3762户。二是加快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按照省农村户厕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的有关要求,各县区积极组织镇村全面开展农村户厕信息录入工作,截止9月底全市已完成信息系统录入76489户。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市级出台了《盘锦市农村户厕管护运行实施意见》,各县区因地制宜,积极建立农村户厕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全市285个改厕村已建立运维体系,配备吸污车33辆,配备吸污泵402个,配备清掏人员366名。四是开展改厕工程验收。对各县区农村改厕工程按照不低于20%比例进行市级验收,全市共验收户厕1.9万户,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目前正在形成市级验收报告。

(六)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1.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一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80万亩以上,与上年持平。二是推广优质水稻新品种。推广锦稻109、盐粳219、锦稻103、盐粳939等10个优质水稻品种,水稻优良品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三是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率。全市整地机械化水平达到100%,水稻机插秧水平达到96.7%,玉米机械化播种水平达到100%。四是开展水稻苗期进行技术指导。制定《2021年盘锦市水稻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等文件,成立农业技术专家指导组,组织各类农业专家开展下乡服务,目前未发生大面积苗期病。五是2021年计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9.96万亩,已完成项目前期评审、申报和审批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2.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抓好生猪等畜产品生产。截至三季度末,全市生猪存栏31.1万头,同比增加12.4%,二是开展春季和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市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建立了有效免疫屏障,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秋季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三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7%,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四是开展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截至三季度末,全市46个普查乡镇(街道)已普查到畜禽遗传资源数量为11个畜种、21个品种,群体数量共计11583头(只)。

3.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河蟹产业稳步增长。全市河蟹养殖面积175万亩,稻蟹综合种养面积达到85万亩。二是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放流中国对虾3.75亿尾,褐牙鲆100万尾,扣蟹168万只,泥鳅鱼500万尾。三是开展涉海渔船起底式大排查。制定出台《盘锦市涉海渔船起底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及渔民主体责任,全市完成渔船排查404艘,按照一船一档统一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四是渔船安装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制定了《全市涉海渔船智能监管项目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安装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截至8月20日,我市387艘渔船全部完成安装工作,完成率100%。五是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560人次,出动执法船艇180艘次,检查渔船210艘次,处理违法违规作业渔船37艘次,罚款48.1万元。

4.推进农业高效绿色发展

一是加大“两品一标”认证力度。对全市绿色食品认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完成2021年绿色食品认证15家企业年检工作。二是做好水稻秸秆还田、离田工作。制定印发了《盘锦市水稻秸秆还田离田工作指导意见》,推进水稻机收割控茬及秸秆还田、离田工作,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三是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2020年,全市秸秆理论产量为125.87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2.6%。四是强化植物重大疫情监测。印发了《盘锦市植物疫情监测方案》,科学设立病虫监测点10处,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现植物新疫情。五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制定《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方案》,建设集成应用生物、物理、农业等绿色防控技术的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2个。六是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对175个土壤样品采集和养分检测,建立1个千亩科学施肥示范片,落实肥料利用率等田间试验9个,建成耕地地力监测点24个。

5.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联合下发了《盘锦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盘锦农业发展实际,确定14个重点治理品种。二是扎实做好农产品风险监测。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开展市本级农产品风险监测定量检测1234批次。三是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止目前,盘锦市试行合格证生产主体334家,开具合格证总张数1796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841.32吨。四是制定盘锦大米和盘锦河蟹全产业链技术标准。牵头制定水稻种植技术规范、水稻秸秆还田技术规范、稻田成蟹养殖养殖技术规范等14项农产品地方标准。五是扎实推进农资打假行动。印发了《2021年盘锦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6.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一是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共83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37个、市级43个。二是培育产业联合体。争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贴息资金600万元。三是推进加工园区建设。截至9月末,高升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3亿元,较2020年同期增加7.10%。四是推进产业强镇项目。清水镇获得产业强镇项目政策性补助资金1000万元,加快推进平安镇盘锦和田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农副产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农产品体验坊项目、农业民俗体验4个产业强镇项目建设。五是申报全产业重点链。积极与省厅沟通,已向农业农村部申报稻谷全产业重点链。

(七)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一是持续巩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制定印发了《盘锦市农村“三变”改革专项督导工作清单》,从“组织领导、股份合作、制度建设、流转交易”四个方面细化了具体督导内容。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发放率60%。二是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全市28个农业服务组织参与2021年作业面积任务1.6万亩,各类服务组织与小农户签订服务合同面积完成比例达到100%。三是深化农垦改革工作。开展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补录工作,摸清盘山县西部镇街“三类”地情况。四是开展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盘山县吴家镇榆树村作为宅基地改革试点,目前,开展试点村宅基地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八)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指导盘山县开展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立足资源环境禀赋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功能,紧紧围绕大米、河蟹两大主导产业,力争在盘山县建成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的稻蟹全产业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目前,盘山县已通过省级评审,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积极做好迎接国家视频答辩准备工作。

(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了《盘锦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围绕农村低收入人口情况自行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共排查低收入家庭6437户、10150人,无返贫致贫问题。二是推进盘锦市精准帮扶系统平台建设。在原有贫困人口“二维码”建设基础上,增添相对贫困人口数据模块。三是持续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按照“九个不变”要求,落实对口帮扶锦州市义县资金500万元。

三、四季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起草制定《关于做好2021年度盘锦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县区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二)进一步完善“十四五”规划。按照中央、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精神,会同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对《盘锦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为我市“十四五”建设国家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区提供遵循。

(三)有序推进秋季农业生产。一是巩固粮食生产能力。做好水稻后期防灾减灾促早熟相关技术指导,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农机联合执法行动,抢抓时机加快收割确保粮食颗粒归仓。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推进现代渔业发展。开展秋季扣蟹和鲢鳙增殖放流,高标准完成盘锦河蟹质量分级标准制定。加大渔业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涉外渔业管理,确保制止越界捕捞零案件。三是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全面落实生猪各项扶持政策,支持生猪养殖企业恢复生产。年底前,全市生猪存栏量恢复到31.4万头。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项目建设。

(四)全力抓好石新镇包扶工作。依托石新镇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集中打造生态农业强镇,支持发展壮大水稻种植、河蟹养殖、畜禽养殖、设施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建设农产品北京供应基地、农产品加工原料供应基地、农产品生产基地。

(五)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一是抓紧推进宅基地调查工作,年底前完成榆树村宅基地基础调查。二是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进行评审,积极申报省级示范社。三是全面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财政项目任务。四是启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国家试点工作。

(六)抓好农村改厕收尾工作。进一步推进改厕问题排查整改,指导督促各县区完成农村户厕管理信息化系统数据录入,完成农村改厕工程市、县两级验收,年底前农村户厕运维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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