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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市委组织部门启动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查验核实工作

为切实抓好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农综〔 2021 〕109 号)精神,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查验核实工作。村级财务管理是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依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有利于维护农村集体与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支持村干部履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服务。

此次查验核实以县(区)级为主,采取镇(街道)自查、县(区)级和市级查验核实的方式进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镇(街道)围绕“管理制度建设、集体资金和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管理、集体资源管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村级合同管理、民主管理决策、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八个方面开展自查,并在此基础上会同组织部门,对资产财务量大、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群众反映强烈的村进行重点查验。市级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查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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