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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

2021年11月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1)16号),对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自合格证试行工作开展以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工作。一是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成立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分品种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推进组,制定试行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坚持点面结合,重点推进。二是强化准入准出衔接。按照2019年盘锦市政府办审议通过发布的《盘锦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实施办法》,与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准入准出有效衔接,贯彻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三是强化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监管。严格合格证开具监管。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采取日常巡查和快速检测相结合等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全市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有序开展。加强生产者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培训指导。面向种植养殖者大力宣贯禁限用农兽药的相关规定,开展安全用药技术培训,强化自控意识,使生产者自觉明责、负责、担责。加大承诺达标合格证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形成宣传氛围,增强群众认同感,依靠群众的力量形成社会监督动力,从终端促进市场、流通、生产环节积极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通过实施农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有效督促种植养殖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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