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春节期间 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为确保我市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和规范水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切实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1月20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我市部分水产养殖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案件处理科执法人员4名联合大洼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4名共同开展。执法检查主要对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和辽宁每日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开展,重点检查药品库、饵料库及“三项记录”填写情况,同时要求企业要加强管理,把控生产风险,从源头上杜绝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我市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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