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加强农药使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 发布日期: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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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釆收后农药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调动市农业综合执法队、市农业发展中心多措并举,积极开展节前农药使用监管,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农药使用指导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发放《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并对其讲解农药安全间隔期等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对冬季棚菜生产者进行科学安全用药指导。走访番茄、黄瓜等棚菜种植户,调查病虫发生防治情况,向他们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及管理措施”、“安全用药指导手册”、《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办法以》,指导其正确选药、用药,保证农产品安全,同时督导其妥善保管废弃包装物,积极配合废弃物回收工作。
三是做好农户用药监测调查。选取不同地区、不同作物品种,对其生产用药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记录,掌握地区用药现状,查找问题,做好技术指导。
二、强化农产品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
一是针对当前时段盘锦市农产品上市品种加强蔬果的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加大监测频次,强化各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通过基层网格员的走访摸排,全面掌握镇村上市农产品,加强农产品快速检测,形成全面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是强化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展对管辖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双台子区宏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兴隆台区熙萌农场等8家种植大户。具体了解农业投入品使用,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情况。并要求、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积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建立自我质量控制、自我质量安全保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同时,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用水、用电安全,消除火灾隐患。
三、进一步强化农药使用监督
对限制性农药经营单位进行现场督查。全市现有限制性农药经营单位11家,其中大洼区5家,盘山县6家,按照计划对11家经营单位逐一进行现场督查,对其在落实限制制性农药使用指导、专柜销售、专区存放制度等方面进行再核查再指导整改,向其发放并讲解最新版“禁限用农药名录及管理措施”,督导其合规、合法销售的同时,做好限制性农药使用指导,把好安全用药的销售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