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情况进行抽查
- 发布日期: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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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农村集体经营的资源资产上平台交易工作,盘锦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组织乡镇(街道)进行自查,将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纳入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接受监管。2022年2月24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盘山县7个涉农的村集体经营的资源资产流转交易情况进行抽查。与当地镇(街)分管领导、农经工作人员、村委会工作人员就产权流转交易工作进行交流,查看了流转交易合同、会议记录等材料,要求各镇(街)、村严格按照《辽宁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将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源资产通过交易机构公开流转交易,并纳入监管平台监管。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做好闲置资产以及合同即将到期的资源资产上平台交易工作。
此次抽查为各县(区)、镇(街)后续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促进集体经营的资源资产通过平台交易,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推动盘锦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