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培训
- 发布日期: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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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6日-18日盘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学习培训。旨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能力,增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夯实法律知识基础,提高执法素质。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12月18日揭牌成立,集中行使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渔业、水事活动等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农业农村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履职管理行为,于2021年8月21日制定并下发施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新春伊始,执法队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的学习提上日程,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各科室(大队)分别组织各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自主学习、线上学习等形式多样的法律课堂,把2022年第一期执法人员培训做的有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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