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
- 发布日期: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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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22〕22号) 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全力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畜牧业稳产保供工作,。
一、做好畜牧业投入品,畜禽及其产品运输工作
畜产品多属于鲜活农产品,保障饲料及其原料、活畜禽及其 产品运输工作对于城乡居民"菜篮子"保供意义重大。当务之急,要在科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必须保证饲料生产原料能够及时运送到饲料厂,各类饲料、兽药能够及时运送到养殖场,畜禽养殖场顺利购入所需的仔畜雏禽和种畜禽,达到出栏体重的畜禽能够运送到屠宰厂,畜产品能够运送到市场。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按照防疫工作相关要求,协调解决畜牧企业在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题,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饲料及其原料、兽药、畜禽及其产品调运顺畅。
二、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严防"两疫叠加"
加快推进春季集中免疫工作进度,鼓励养殖场户自主实施免疫、确需委托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的,要实行错时、错峰,采用闭环管理方式进行免疫操作,要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 构筑有效免疫屏障。落实动物疫情排查网格化,及时发现和排除疫情隐患。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强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管理和消毒工作,精准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场区消毒灭源工作,重点加强涉疫村庄畜禽养殖场所的全面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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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畜牧业生产情况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