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农村地区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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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地区畜禽粪污贮存池、沼气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2〕15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地区畜禽粪污贮存池、沼气设施等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联合大洼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能源工作的同志对大洼辖区内的沼气工程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摸排,并进行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此次共对4个大型沼气工程和2个乡镇的部分户用沼气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当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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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