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执法大队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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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2”盘锦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盘锦境内动物园、农贸市场、水族馆、海鲜酒店等可能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场所开展执法检查。
7月12日-14日,渔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先后对湖滨公园动物园、兴和市场、靓鱼水族和几家宾馆酒店进行执法检查。在湖滨公园动物园,执法人员检查动物园内驯养展演的海狮等水生野生动物,动物园负责人出示了《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以及“辽宁省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在桃园新村饭店、兴和市场、鲜蟹湾小渔村饭店、靓鱼水族和生态园酒店,均未发现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出售。
这次检查,未发现超许可范围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珍贵水生野生动物的情况,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一定要依法依规,规范养殖,规范经营,严禁非法收购、经营利用国家珍贵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渔政执法大队将开展不定期执法检查,规范国家珍贵水生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