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 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 发布日期: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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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以来,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在落实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方面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产业联盟为抓手,做实联结机制,带动融合发展。支持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个联盟,做实“联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推进了土地规模化、品种优质化、生产标准化、种养绿色化、全程机械化。
二是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推进产业集聚,促动融合发展。以大洼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盘山县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辽宁省辽河流域粳稻产业集群和辽宁省大豆产业集群以及高升、辽滨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为载体,促进了粮油、畜禽、水产品、果蔬加工业聚集发展。
三是以产业项目为支撑,拉长产业链条,拉动融合发展。全力支持中储粮油脂、汇福粮油大豆产业链项目建设,完善大豆全产业链。支持以益海嘉里、神州沃良等重点龙头企业为代表的稻米“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打造稻米全产业链。盘锦稻谷产业链已被列入全国农业全产链重点链。
四是以新兴业态为助力,优化产业结构,联动融合发展。紧盯区域特色,深挖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利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坚持市场化运作,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自媒体等新业态。大洼区盘锦生态之旅入选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
五是以打造品牌为引领,提升质量效益,推动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盘锦大米、河蟹品牌优势,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品牌价值,助农致富增收。目前,盘锦大米、盘锦河蟹品牌价值分别达到570.08亿元和314.9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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