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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动物疫情防控应急物资 运抵市应急物资储备库

入夏以来我市多次遭逢强降水,域内洪涝灾害频发,按照《盘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汛期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汛办〔2022〕127号)要求,为有效开展灾后全域动物疫情临床巡查、强制免疫补免、大清洗大消毒,加强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生猪运输车辆等重点场点的消毒灭源行动,我市按汛期紧急计划购进的应急物资已于8月25日分期分批到货市疫控与畜牧业分中心派专人严格按物资接收流程,对新购进的戊二醛、火碱、生石灰、消毒机等货品进行了清点登记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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