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盘锦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审结果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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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盘锦市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选工作,经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农经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专家组评审,一致认为:盘山县浩强种植专业合作社符合市级示范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至24日,共3天。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
联系电话:0427-2822465
邮箱:pjsnyncj@126.com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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