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22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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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2022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辽农办合发〔2022〕92号),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盘锦市2022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盘农办发〔2022〕37号),按照方案要求,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县区复核,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县区申报的2022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材料进行审核。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
经审核,大洼区王洋稻蟹种养家庭农场、大洼区齐丰稻蟹种养家庭农场、大洼区李继财稻蟹种养家庭农场、盘山县太平凯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盘山县沙岭香东种植专业合作社、盘山县古城子佐坤种养业家庭农场、盘山县古城子镇二宝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羊圈子镇稻丰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盘锦辽河口成丰家庭农场、盘山县羊圈子镇硕丰家庭农场、盘山县尹健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石新镇军健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石新镇祥文家庭农场、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祥军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跃文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东郭镇大欢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沙岭镇杨磊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九龙稻谷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人和稻蟹种养家庭农场的申报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
公示期7天(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4日)。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
联系电话:0427-2822465
邮箱:pjsnyncj@126.com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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