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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夕渔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和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有效防范遏制渔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1月6日,在市队史春雷副队长的带领下,市渔港监督执法大队对大洼区渔业安全生产进行督导检查。

节日期间我市海域所有渔船均未生产作业,渔船停靠码头或上坞检修,检查组一行4人,先后对二界沟中心渔港、渔船集中停放点进行检查,了解渔船管控和转港渔船情况。

目前,我市转港山东荣成海域作业渔船24艘转港绥中海域作业渔船51艘;转港山东荣成海域作业渔船已经全部进行冬休,春节过后再恢复生产。转港绥中海域作业渔船,1月6日有4艘渔船编组出海作业,分别是辽盘渔25219、辽盘渔35112、辽盘渔25280、辽盘渔25301。渔船出海前,执法队工作人员要求渔船主严格按照编组规定进行作业,严禁渔船脱单,必须同出同归确保平安。

检查完成后与大洼区渔业安全负责相关同志召开了节日期间渔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议上强调严格执行渔船智能监管平台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春节即将来临,一定要加强渔港、码头、船厂、渔船集中上坞场所的巡逻检查严格管理煤气和电器设备的使用,严禁在渔港内及渔船上燃放烟花爆竹或焚香烧纸,防止火灾发生

督导检查工作

中心渔港安全巡查

   

远航船厂现场检查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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