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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执法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3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指导监督科高度重视,配合市局积极开展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月9日至10日由市局分管领导带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对我市三区一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执法检查工作。此次检查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修订)宣贯情况;乡镇监管站现状、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建立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及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乡镇为单位)情况;“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豇豆农药残留攻坚治理、常规农药速测开展情况;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展情况、出具合格证生产主体名录情况;种植养殖基地实地检查,查看生产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张贴有关信息,包括新版禁限用农药、和其他化合物名录、生产主体信息等五大方面进行了详细系统的检查。  

在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主体和种植农户发放了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完整名录、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解读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小知识等宣传资料并对其讲解农药安全间隔期注意事项、要求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积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建立自我质量控制、自我质量保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同时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用水、用电安全,消除火灾隐患。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指导监督科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做好相关工作,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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