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农村审计证考务工作
- 发布日期: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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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推动实现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盘锦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发放农村审计证的通知》要求,在辽河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市、县(区)、镇(街道)从事农村审计人员,参加了2023年度农村审计证考试。
本次申领农村审计证的人员资格要符合《辽宁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要求,在市级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农村审计证。
清明节后,市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阅卷工作,汇总考试成绩合格的审计人员,制发申请发放农村审计证的正式文件一并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审计人员汇总表信息印制并发放农村审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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