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盘锦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的修定稿
- 发布日期: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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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尺度统一”及《盘锦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意见》(盘司发〔2020〕22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精干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现将《盘锦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修定稿),予以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4月17日前反馈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和行政法规科,联系人:李玉民,电话:0427-22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