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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次数:85

、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事关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编制本规划。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级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2]558号)

二、制定过程

一是预案起草。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2]558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要求,起草了《盘锦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致函市卫健委等相关4家单位征求了意见,均反馈无意见。同时,于6月5日-7月7日在盘锦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2023年7月21日向司法局提请了合法性审查,7月24日市司法局反馈《规划》制定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行使正当,程序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同时不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

三、文件主要内容

《盘锦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共分5个部分,分别为当前防治形势、总体防治思路、防治策略措施、防治重点任务、组织保障,对未来一段时间全市畜间人兽共患病的防治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畜间人兽共患病的防治工作。

原文:盘锦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

解读单位: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刘娜  电话: 280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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