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顺利完成2023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工作
- 发布日期: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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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辽农办渔发[2023]203号)文件通知安排,9月13日,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一行4人工作组来到我市开展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工作。
此次抽样工作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案件处理科负责,盘山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在盘山县胡家镇共抽取河蟹样品10批次,养殖区域水样3个。采样过程,工作组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严要求,深入到养殖池塘,精准定位并拍照,抽检样品顺利采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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