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盘锦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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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市民舌尖上得安全,杜绝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盘锦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指导监督科于2023年10月9-11日组织开展了第四季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此次共抽检蔬菜样品14批次,抽样场所涵盖合作社、种植散户等不同业态类型,品种涵盖叶菜类、茄果类。抽查样品已按照规定程序送交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对抽查结果不合格(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严肃处理,并跟踪溯源。为强化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