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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关于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公示

2023年,盘锦市共有18个村(盘山县12个、双台子区3个、兴隆台区3个)纳入中央、省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范围,共7个项目(盘山县4个,双台子区1个,兴隆台区2个),分别为盘山县太平街道番茄交易市场项目、坝墙子镇医养综合体项目、二创村乡村旅游综合体项目、吴家镇新建冷库项目、陆家镇农业设施项目、兴隆农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陈家屯中草药材种植项目。涉及各级衔接资金1800万元。其中,省以上衔接资金1440万元(中央资金540万元,省级资金90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360万元(市县每村各10万元)。

公示期为7天,(20231031-2023118日)。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

联系电话:04272210610

邮箱:pjng7859@163.com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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