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水野执法记者行”活动来盘锦监督检查水野执法工作
- 发布日期:2023-11-03
- 浏览次数:199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10月26日-27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局“水野执法记者行”活动来我市监督检查水野执法工作,市农渔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办公室、渔政执法大队相关同志陪同检查。
10月26日下午3时许,以部渔政保障中心执法保障处钟晶处长为组长,上海市农委执法总队、江苏省渔业执法监督中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及新华社、渔业报、中国渔政微信运营编辑等专家、记者组成的“水野执法记者行”检查组首先来到双台子区利民小区观赏鱼售卖一条街,检查14家水族馆,发现部分经营业主存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辨识不清,经营利用专用标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对水族馆经营业主开展现场政策解读和法规宣传,要求经营业主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积极整改,加强管理,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下午5时10分,“水野执法记者行”检查组来到双台子区湖滨公园动物园。实地检查了动物园内驯养展演的暹罗鳄、大鲵、杂交鲟、海狮等展演场所,查看了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等持证情况,对水生野生动物来源、数量及水生野生动物出租、死亡进行询问,要求详细记录水生野生动物日常台账管理,对数量发生变化、出租及死亡情况要及时向审批部门备案,水野专家现场对发现的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场馆及驯养方法不规范问题,给予了技术指导。
10月27日上午,“水野执法记者行”检查组来到盘山县三道沟国家一级渔港。渔政执法大队的同志介绍了近年来斑海豹的保护、救助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对盘锦市的斑海豹保护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表示要协调相关部门,增加执法力量,开展专项行动,争取资金支持,切实把斑海豹这一珍稀物种保护好。
渔政执法大队将以这次部局“水野执法记者行”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公众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繁育、经营利用行为,全面提升我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