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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23年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辽宁省2023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辽农办合发〔2023〕32号),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盘锦市2023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盘农办发〔2023〕39号),按照方案要求,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县区复核,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县区申报的2023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材料进行审核。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

经审核,盘山县古城子佐坤种养业家庭农场、盘山县古城子镇二宝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东郭镇大欢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石新镇军健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跃文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石新镇祥文家庭农场、盘山县石新镇嘉禾家庭农场、盘山县尹健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盘锦辽河口成丰家庭农场、盘山县羊圈子镇硕丰家庭农场、盘山县羊圈子镇稻丰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羊圈子镇新立村鑫粮田家庭农场、盘山县九龙稻谷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人和稻蟹种养家庭农场、盘山县沙岭镇杨磊种植家庭农场、大洼区齐丰种养植家庭农场、大洼区文军峰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大洼区党彩月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大洼区老兄弟种养殖家庭农场、大洼区李继财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大洼区孙德学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刘宜田种植家庭农场、盘山县太平凯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盘山县沙岭香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申报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1日)。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杨泽坤,联系电话:0427-2822465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乐园路盛京银行北侧

邮箱:pjsnyncj@126.com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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