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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执法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4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指导监督科高度重视,配合市局监管科积极开展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月10至11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的协助配合,对我市三区一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执法检查工作。此次检查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从农业生产主体生产过程中药物使用情况、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生产主体巡查检查情况、速测开展情况;农业投入品、禁限用药物指导服务情况、应急值守情况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系统的检查。

在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主体和种植农户发放了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完整名录、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解读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小知识等宣传资料并对其讲解农药安全间隔期注意事项、要求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积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建立自我质量控制、自我质量保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同时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用水、用电安全,消除火灾隐患。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指导监督科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做好相关工作,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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