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执法大队开展农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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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安发〔2024〕24号)要求,切实做好涉及种业,尤其是种业生产经营主体冬春季生产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决消除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种植业执法大队对全市9家种子生产企业开展了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市种植业执法大队会同大洼区农业执法队,对辖区内的9家种子生产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包括种子的储存库房各项安全措施及生产安全等项。
此次安全检查市种植业执法大队和大洼区农业执法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台次。检查种子生产企业9家次。
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生产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消除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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