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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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和规范水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切实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1月24、25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我市部分水产养殖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案件处理科联合大洼区、盘山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共同开展。执法检查主要对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辽宁每日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盘锦胡家秀玲河蟹专业合作社、盘锦海涛水产品有限公司进行开展,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执法人员12人次,重点检查药品库、饵料库及“三项记录”填写情况,发放张贴“养殖用药明白纸”,同时与养殖单位生产负责人交谈,要求企业要加强管理,把控生产风险,从源头上杜绝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我市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持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排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