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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从即日起至3月底,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设有冷库的经营场所和石油化工企业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重点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四)高层建筑。包括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

(五)地下空间。包括人防工程、地下商市场。

(六)设有冷库的经营场所。包括采用人工制冷降温并具有保冷功能的仓储建筑,包含生产性冷库、物流冷库、商用冷库。

(七)石油化工企业。包括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储运各种石油化工产品的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石油化纤厂或其联合组成的工厂。

整治重点

(一)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

检查发现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依法处罚场所管理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符合查封条件的依法临时查封,建设、改造、拆除等施工期间应严密做好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检查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存在此类问题的,严格查清责任,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

(四)违规住人。

1.违规设置住宿场所。

2.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完全分隔,未分别设置独立疏散设施的。

3.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的。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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