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处理科开展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传活动
- 发布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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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广工作,1月31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案件处理科联合大洼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在大洼区田家大集开展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销售鲜活水产品商贩讲解制度的相关规定,告知索要和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权利和义务,使其进一步了解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合格证的意识。
此次活动,共计发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讲解10人次,有力地提升了从业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效地推广了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使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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