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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 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08 浏览次数:27

《盘锦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

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树立“生产者防疫、受益者付费”理念,督促养殖场(户)依法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自觉开展畜禽强制免疫工作。通过“自主申报、线上审核、直补到户”的方式,全面推进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提高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效果,全力保障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盘锦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方案》对“先打后补”的补助病种、补助条件补助标准、数量以及补助程序进行了明确。

2024年度起,资质申请和补贴申请启用“牧运通”系统。资质申请:每年3月1日前,规模养殖场(户)通过“牧运通”进行申请。补助申请:每年3月1日前,规模养殖场(户)通过“牧运通”提交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补助申请,上传疫苗购买票据、出栏检疫证明等佐证材料。补助审核:乡镇动物防疫监督相关机构负责实地查看并初审;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复核。每年4月1日前,完成复核工作。资金兑付:“先打后补”所需资金,由各县区在动物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对养殖场(户)申报的补助畜禽数量和补助金额进行核定,公示无异议的,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相关养殖场(户)。


文件解读单位: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文件解读人:  刘娜


      原文: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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